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8-07-0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611

各系:

为做好本学期期终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高质、高效地组织好本学期期终考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安排

1.考试组织

学院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改革,如面试、口试、过程性考核、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试等,如教师进行考试改革,需由任课教师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各系部教学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查;任何部不得提前结束考试。

2.时间安排

考查课程等考试2018年76日前结束。

全院统一考试时间:2018年7月7日-8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4:30开始。

3、巡考安排:     

 

考试时间

 

计科楼

知行楼

 

7月7日

9:00—11:00  14:30—16:30

邹林(负责)

杨明凯(负责)

  超(负责)

伍 明(负责)

李  静

林  俊

陆秋凤

杨  露

兰婷婷

 

 

 

 

 

7月8日

9:00—11:00  14:30—16:30

伍 明(负责)

邹林(负责)

杨明凯(负责)

王超(负责)

杨  露

李  静

 

陆秋凤

兰婷婷

 

4.考场要求

(1)学生一人一桌(或与其他学科考生混合坐),2位教师监考,大教室适当增加监考教师;

(2)院系巡考人员流动监考应认真负责并做好巡视记录;

(3)监考教师严格遵守监考守则。

二、试卷要求与管理

1.本学期任课的教师必须对所担任的课程出A、B卷及答案各一套,由教研室主任进行抽卷或组卷。

2.各命题教师应以课程标准、考核标准为依据命题。试题应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覆盖面广,题型多样,难度适当,题量应与限定的考试时间相匹配。

3.经批准实施考试方式、方法改革的,要求考核材料规范、齐备,并及时存档备查。

4.对于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标准、教学进度、教材相同的,必须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

5.各教研室主任和各系部教学主任必须认真审核试卷,把握试卷的质量,避免出现题量不足、难度不当等问题。

6.试卷一律由系部自行打印、排版,并注意试卷的保密,防止试卷内容泄漏。

7.任课教师于第18周将A、B试卷及A、B卷答案送交所属教研室,经审核完毕后送交任课班级所属系部印制。

8.教师在考前严禁直接或变相泄漏考题,违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9.各系部教学秘书在考试期间应认真做好试卷的分装、保管工作,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试卷泄密的,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试卷批阅与成绩评定

1.期终阅卷

教务处将于下学期期初本学期期终试卷批阅、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或违反管理规定的教师,将按教学事故认定条例论处。

2.成绩评定

鼓励推进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依据各门课程教学实际要求,根据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测试相结合,制定合理的成绩评定标准,有实验或实践考核内容的课程,实验或实践考核内容应占一定比例。

3.原始成绩单填写要求:

(1)总评不及格分数应用红笔填写,其余分数用蓝或黑笔填写,严禁使用铅笔填写成绩单。

(2)学期、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主任审核签名必须完整。

(3)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终成绩、总评成绩填写完整。

4.成绩登录

任课教师应于2018年7月11日16:00前将班级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完成同行评教。     

                           

 教 务 处

                                  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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