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根据《黔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结合2010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开展情况,学院拟在5月下旬对2010年度院级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流程
1、各系、部门初审:各系、部门依据各项目申请书中提出的目标(或应该达到的目标要求),检验其是否完成了预期任务,并将初审意见填写在《贵州省437ccm必赢国际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中,(见附件)。
2、科研处组织院内专家组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鉴定,并作出是否结项意见。
二、项目验收所需准备的结题材料
1、《贵州省437ccm必赢国际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
2、结题报告一份
报告内容:包括立项的目的意义、目标完成情况、具体研究内容以及研究过程(含研究工作量程度)和实践效果、项目特色(创新点)、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研究方向、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组成员各自完成任务情况(可用表格展示)等。
3、研究成果要件:指立项申请书中预期要完成的研究结果,或按研究工作常规应该提交的研究结果。要件可以是公开发表的有关论文、专著,也可以是体现研究目标的改革(或创新)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性专业培养方案、新建的教学平台框架(课程体系),配套的职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表、课程标准、课程教师手册、学生手册、多媒体课件等。信息量大的要件可提供“光盘”或电子“工作包”(要件均为结题报告的“附件”,相对独立)。
4、项目实践效果的佐证材料(如院内外同行或学生对本项目的评价意见、使用意见);媒体对该项目的有关介绍、报道等。(佐证材料均为结题报告的“附件”,可提供复印件)
5、本项目立项申请书的复印件。
结题材料的封面上,要有验收材料目录。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系、部门将初审过的结题材料于5月20日前统一报报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1、凡通过了学院结题验收的研究项目,即视为课题完成,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研究项目时立项的参考依据。
2、已完成的课题,学院将视项目研究工作量及质量,依据《关于2010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立项及资助经费安排的通知》(黔南职院〔2010〕59号)精神兑现经费支持。
3、对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则视为自动放弃验收。
4、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 8610505 7118813
科研处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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