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体艺〔2007〕133号和黔教体发〔2007〕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和学院《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我院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军事理论教研室教师队伍
成员如下:吴庆颐、金焱、史黔匀、沈华、林俊、肖明强、韩兴茂、王永平、彭林、腾晓梅、黄云霞、金仁江
二、军事理论教学时间、内容、课程设置
教学时间:新生在9月8日―21日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合理安排下午或晚上时间进行不少于36个课时的军事理论教学授课和部分军事技能知识室内教学培训、讲座总学时为48学时。
教学内容: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合理安排36学时军事理论教学内容和8个学时军事技能知识室内教学培训及4个学时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征兵宣传。
课程设置:
1、9月8日下午,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用时2学时,教官:韩兴茂;
轻武器基本知识及战术,用时2学时,教官:金仁江;
2、9月9日下午,军事地形学,用时4学时:教官:王永平;
3、9月9日晚上,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学习,用时2学时:教官:林俊;
4、9月10日下午,军事思想概述(形成与发展、体系与内容),用时4学时,授课教师:滕晓梅;
5、9月11日下午,中国国防概述与建设,用时4学时,授课教师:史黔匀;
6、9月12日下午,信息化战争,用时4学时,授课教师:吴庆颐;
7、9月13日下午,国防动员,用时6学时,授课教师:黄云霞;
8、9月14日下午,军事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用时6学时,授课教师:腾晓梅;
9、9月15日下午,国际战略环境(我国周边安全环境),用时8学时,授课教师:沈华;
10、9月16日, 征兵宣传,用时2学时,教官:肖明强;
11、9月17日下午,军事高技术,用时4学时,授课教师:金焱。
三、军事理论考核时间、内容、要求
考核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9:30―11:00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军训期间安排的军事理论上课内容
要求:
1、凡在训练和理论课学习中缺旷累计达3次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
2、凡在考试中影响考场纪律经说服教育不改者取消考试资格;
3、在考试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给予0分计算;
4、军事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取得该军事理论学分;
5、其它:
因本人身体缺陷,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免军事技能训练和考核,但必须参加军事理论学习和考核。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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