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6-07 00:00:00  作者: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4373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热情,增强党的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切实把爱党、护党、为党落实到教书育人的各个环节,根据黔南职院党〔2016〕6号《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院党委办、宣传部、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紧扣纪念建党95周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抒发对党的热爱之情。也可通过对党的建设事业和教书育人取得的成就及家乡经济社会变化的认识和感受,展现自己“参与、见证、受益”的经历,抒发真情实感,记录人生感悟。

二、参赛要求

(一)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截稿,6月20日-25日评选、评奖。

(二)体裁:为现代诗歌(40行以上)、散文诗(500字以上)、散文(1500字以上)。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主题突出,立场鲜明、观点正确,文风朴实,语言流畅,逻辑严谨,文字生动,感情真挚。

(三)作品:所有参赛作品题目自定,必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发现抄袭者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对本次征文投稿并获奖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学院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出版物、存档、活动宣传等)。

(四)投稿:征文由各党总支统一收集并用A4纸打印后交党委宣传部,同时发电子文档到wyw19671202@163.com邮箱。

文稿请写明联系方式(姓名、部门、系、班级及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上注明“纪念建党95周年”字样。

三、组织评奖:由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定,对获奖者将发放证书及奖金,并在“七一”前夕由学院进行表彰。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8名,奖金2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

五、参与方式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征文组织和报送工作,充分动员广大党员、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征文活动,鼓励全体职工积极投稿。

2、征文采取组织推荐。各党总支至少推荐报送10篇。

   

 

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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