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部署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
日期:2011-04-27 00:00:00  作者:后勤处 来源:  浏览量:5154

 

学生安全   重于泰山

省教育厅部署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419日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省教育厅于427日在贵阳召开“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会暨培训会议”。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负责人,各普通高等学校、省直中等专业学校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九个市(州、地)教育局和贵州大学分别做了汇报交流发言,会上邀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做了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省教育厅李小建副厅长、省卫生厅杨克勤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小建副厅长在讲话中说,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学校教育“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他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本条件,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配备医务室及其设施,不断改善学校食堂和饮用水的条件。二是遵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要求,按在校生规模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三是认真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自觉地形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四是加强学校食堂和饮用水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必须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学校食堂管理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制度。提倡实行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五是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传染病人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六是积极创建卫生文明校园,把学校建设成为卫生的典范,文明的窗口。七是加强领导,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起牢固的屏障。

省卫生厅杨克勤副厅长就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提高学校卫生安全水平,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校卫生工作格局。二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之一,将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在经费投入、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三是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前我省仍然较为严重的旱灾形势,加强旱灾期间水质监测,注重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四是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学校和学校集体供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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