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18-03-02 00:00:00 作者: 来源:437ccm必赢国际--建筑工程与设计系 浏览量:3225
第一条 管理员负责实验实训室日常的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离开实验实训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的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在实验实训室内严禁抽烟,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用电炉和电热器具等设备,注意用电安全。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实训室的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材、仪器设备损坏,酿成安全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以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实验实训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一旦发生事故,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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