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语发〔2018〕5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相关规定,我院决定举行全校师生普通话讲诵比赛。为组织好这次的普通话讲诵比赛,进一步落实我院推普周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切实落实普通话推广工作。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9月20日14:30-16:10,知行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比赛题材
以“说好普通话,走进新时代”为主题
题材参考:
题材1:党的十九大精神或对党的赞颂
题材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题材3:普通话的内涵、意义等相关题材
题材4:中华优秀文化相关题材
题材5:对学校的赞颂、对学生或老师的寄语及赞美
四、参赛队伍要求:
1、各系选派1支教师队伍(要求2-8人)和1-2支学生队伍(要求3-8人),每支队伍讲诵比赛的时间规定在2-5分钟。
2、各队伍讲诵内容要求正面积极,穿着得体。
3、比赛应以讲诵为主,可适度表演,不能以小品、歌舞形式出现。
五、评分标准
(一)内容(30分)
1、主题(10分):主题明确、深刻,观点正确、鲜明。
2、材料(10分):材料典型、新颖,实例生动。
3、结构(10分):结构完整合理、层次分明,论点、论据具有逻辑性;构思巧妙,引人入胜。
(二)表达(70分)
1、发音咬字(30分):普通话标准,语音规范,用词准确。
2、语速(5分):语速恰当,声音洪亮。
3、感染力(20分):富有创意,引人入胜,有一定感召力。
4、熟练程度(5分):表达自然流畅,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扣0.5分。
5、仪表(10分):自然得体,端庄大方。
(三)时间:比赛时间为2—5分钟。缺时、超时以10秒为计时单位,每10秒扣1分,不足10秒按10秒计算。
六、奖项设定
比赛分设教师组、学生组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各1支,二等奖各2支,三等奖各3支。
教 务 处
2018年9月7日
- 上一篇:黔南州社会治安综合治...
- 下一篇:建筑系关于做好2018级...